我們知道對書法藝術性的突出,是當前的書法培訓課程與以往習字課的重要區別;但眾所周知,普及書法教育不是專門為了培養書法家,根據普通中小學培養目標和教學實際,書法課程的藝術性應當主要體現在書法藝術欣賞方面,輔之以適當的書法藝術實踐。
書法藝術欣賞的內容極其豐富,有大量的文獻資料、圖像資料可供選用,我們大致可以梳理出以下幾個方面:
(1)篆隸真楷行草各種字體書體的審美特征,古人稱之為“體勢”。
首先是篆隸真楷行草各種字體書體的審美特征,古人稱之為“體勢”,并且將各種書體的體勢與自然萬象聯系起來,有助于孩子們通過聯想來體驗書法美。這是我們認識書法之美最初步、最宏觀的話題。由此可以引伸到青銅銘文、碑版刻石、簡札書法的不同的審美特征,這些主要是書體流變史的內容。
(2)歷代書法名家名作賞析。歷代書法名家的生平事跡,書法名作產生的背景和故事,書法作品文字內容的選擇、書法家情感的表現、書法作品的形式美,等等,由此引伸到書法家的書法風格之美,各種書法流派的審美特征,乃至碑學、帖學兩大審美類型,這些主要是書法風格史的內容。
(3)歷代書論中書法美學思想的闡發。再其次,歷代書論中書法美學思想的闡發,包括書法氣韻之美、法度之美、情性之美、格調之美的談論,書法審美標準的形成及其歷史變遷,這主要是書法理論史的內容。這些內容有助于學生形成觀照書法之美的視角和標準。
(4)較為微觀、具體可感的話題是書法形式美的分析。尤其是結字、章法、筆法、墨法中大量的對偶范疇,對立統一、相反相成,充滿了藝術辯證法的思想,由此拓展到書法對自然萬物的表現、對人情事態的表現、對書寫者思想感情的表現。這些主要是書法技法與創作原理的內容,有助于培養學生們的藝術思維方式,由此及彼、舉一反三的創造意識。
以上這些內容是書法家所必須掌握的書法作為藝術的主要方面,普通的書法培訓課程未必需要深入全面地掌握,但我們完全可以簡明扼要、深入淺出地滲透在書法課程之中。特別是聯系結字、章法、筆法和墨法來具體分析書法的形式美,完全可以與書法藝術實踐教學結合起來,讓學生們的書法技能學習更富有藝術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