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肉”,是指線條豐滿柔韌之狀貌。《玉燕樓書法·肉法》:“字之肉系乎毫之肥瘦,手之輕重也。然尤視平水與墨。水淫則肉散,水嗇則肉枯。墨濃則肉癡,墨淡則肉瘠。粗則肉滯,積則肉凝。”《翰林要訣·肉法》:“捺滿、提飛,字之肉,筆之是也……捺滿即肥,提飛則瘦。肥者,毫端分數足也;瘦者,毫端分數省也。”因此,線條的肉質,取決于用筆的輕重深淺及施墨的濃淡枯濕。但肉之“肥”和“瘦”,應視具體情況而定:疏處、平處要捺滿,密處、險處要提飛。
“皮”,是指線條輪廓光滑、清晰、亮麗的狀貌,起著包裹血肉,不使筋骨外露的作用。(九勢》:“下筆用力,肌膚之麗”是說皮肉所具有的“麗”的質感。黃賓虹也說:“凡作畫必須能用飽墨,否則筆枯露骨,畫無皮肉;使人生憎。”這兩個例子,足以證明線條“皮”的重要性。清包世臣《藝舟雙楫·述書下》云:“筆鋒著紙,水即下注,而筆力足以攝墨,不使旁溢,故墨精在紙內。”“若筆力欠佳,無以攝墨,水墨外溢,皮破血流,成為墨團,或水墨漫漶成塊,線條形體何在?因此,線條之“皮”與筆力最為相關。由于宣紙滲暈而產生線條輪廓的含糊朦朧,倒是給人帶來空靈虛玄,包孕姻組之感。這種墨跡中的朦朧美,恰如<書譜·序》所云“乍顯乍晦,若行若藏”,它暗示著生命律動,誠如我們目睹運動員汗出涔涔的情景。這與皮破血流截然不同,是我們應該注意的。
書法線條要求五體具備,且還需五體勻稱協調,否則線條就會喪失美的質感、美的享受。諸如墨豬、肉鴨、春蚓、秋蛇等線條,徒令人生憎,何具美哉?另外,線條形體是神采的載體,若線條五體不備,更何言意態與神韻呢?
宋代書法理論家姜夔在《續書譜·血脈篇》講到:“予嘗歷觀古之名書,無不點劃振動,如見其揮運之時。”居然靜臥紙面的線條和點會“振動”起來,可見線條是一個活生生的機體。 “五體”說的引入,是人生生命對線條的觀照,賦予了書法線條生動活潑的生命,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審美的意向。